立法院院会30日三读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对虚拟资产服务商(VASP)规范法制化,也对于稳定币的发行管理有明确规定,附带决议也敦促金管会在后续一年内提出关于衍生性虚拟资产商品服务的规划。
金管会力推的重点法案《虚拟资产服务法》三读通过,为我国虚拟资产服务业迈向重大里程碑,虚拟资产服务商(VASP)也将成为特许事业,进入高度监理时代,须取得金管会许可才能营业,证期局副局长黄仲豪指出,三读通过后还需至少六个月完成九部子法(八部VASP监理子法、一部稳定币子法)的订定,估计最快2027年第一季前就可公布施行上路。
他表示,有了专法后,对VASP管理将由「洗钱防制」提升至「全面健全营运与市场秩序」,可进一步强化交易人权益保障。
同时,境内发行稳定币,将有助台湾接轨国际,另外,国际对虚拟资产服务业的监理方式主要分二种,一种是从洗钱防制出发,一种则是以专属产业出发的规管。有专法的话,就可针对业者的资本额、财业务、内控,操纵价格等不公正行为的行为面来监管,这些都是只用洗防法监管不到的。
《虚拟资产服务法》上路后,未来虚拟资产服务商(VASP)将从「洗钱防制登记制」转为「许可制」,也就是将成为特许事业,须取得金管会许可才能营业,可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六大,包括虚拟资产交换、交易平台、移转、保管、承销及借贷等服务,不同业务会有不同的风险程度、监理规范。
三读条文对VASP有营运与监理相关规范,例如,要求其建立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另应建立资通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营运资讯的管理及保密政策。 VASP的开业、停业、复业、歇业、解散及业务范围变更等,应经主管机关核准。
稳定币方面,发行应由发行人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且许可前应会商中央银行同意。稳定币发行人应设置与维持十足的准备资产,储存于境内金融机构,且应与自有财产分别独立;除依规定缴存的准备金外,应全数信托予金融机构保管,并进行定期查核。稳定币发行人就其发行的稳定币,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
立法院会上也通过附带决议,要求金管会在法案通过一年内,提出开放行业提供衍生性虚拟资产商品服务之规划。
因朝野高度重视《虚拟资产服务法》,蓝委表示,这代表虚拟资产市场走向清楚、透明、可监理的制度环境,让后续台币稳定币有发展的想像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