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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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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產創投抵新制

四點不漏

新版《产业创新条例》投资抵减租税优惠,今年5月报税将首度适用,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提醒四大重点,包含适用范围、新旧制适用时点、投资时点认定、支出上限等,提醒营利事业把握新制重点,才能有感节税。

为鼓励企业AI、低碳转型,产创条例修法扩大适用范围、调高支出上限,并延长适用至2029年12月31日。国税局提醒,新制已上路,企业申报前务必掌握适用条件与时点。

首先在适用范围方面,过去投资抵减主要集中在智慧机械与5G系统,新制纳入AI产品或服务,及节能减碳相关设备、技术与软体,等于将企业当前最重要的转型投资都纳入,让相关支出都有机会享有租税优惠。

第二,企业须注意新旧制适用时点。国税局指出,2025年1月1日后订购的投资项目才适用新制,包括新增项目及20亿元上限;若是在2024年底前已完成订购,但延至2025年才交货或完成服务,仍适用旧制,支出上限为10亿元。不过新旧制支出合并计算后,最高仍不得超过20亿元。

第三,此次修法也厘清「订购日」与「交货日」认定标准。国税局说明,一般购买情形下,订购日以买卖契约签订日或订单确认日为准,交货日则为设备实际交付日、技术取得日或服务完成日;若采融资租赁,则以租赁契约签订日为订购日、设备完成安装或部署日为交货日。

若为企业自行制造或委外制造,则以董事会决议日或委制契约签订日为订购日、设备完成并供自用之日为交货日;至于软体授权,则以授权契约签订日为订购日、授权使用开始日为交货日。

第四,支出上限从原本10亿元调高至20亿元,投资达100万元即可按当年度抵减5%或分三年抵减3%,二择一抵减应纳营所税,并以不超过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30%为限。

国税局提醒,企业若要适用投资抵减,须在交货当年度营所税申报前四个月起至申报截止日前,也就是今年6月1日前,先至经济部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并于报税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建议企业提早盘点投资计画与申请流程,确认相关条件,以免错过申请期限。

 

摘錄自: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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